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3A吸收塔除雾器及喷淋系统优化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新钢街道穆响路
5001号
2.2项目规模:2×670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2024年8月15日开始,总工期4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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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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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3A吸收塔除雾器及喷淋系统优化改造 |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3A吸收塔除雾器及喷淋系统优化改造项目,主要包括:对3A吸收塔(直径16m、高度42m)壁板、支撑梁、喷淋母管、喷淋支撑梁、除雾器等全部塔内构件清垢后清除原有衬胶层,采用复合陶瓷料进行修复;对3A吸收塔A层喷淋层进行更换,B、C层喷淋层进行改造,将原单头双向喷嘴改为单向双头喷嘴,层D、E层喷淋层进行检查修复;在3A吸收塔上部原除雾装置大梁处安装一层管式+屋脊式除雾装置,并配套冲洗装置(包括内外管道和相应冲洗阀门、减压稳压阀);对3A吸收塔循环浆液泵、脉冲悬浮泵、石膏排出泵滤网进行升级改造,修复3A吸收塔内氧化风系统、脉冲悬浮系统管道。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3A吸收塔除雾器及喷淋系统优化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质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8.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3份火电3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脱硫吸收塔复合陶瓷防腐施工或吸收塔内设备改造检修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5-29 11:20到2024-06-05 23: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06-1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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