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背景: 【为保障内蒙古联通本部食堂餐饮用水,启动本次食堂净水系统采购工作】。
1.2采购内容:区公司本部办公大楼食堂炒灶处加装2套净水设备、面案区蒸车处加装1套净水设备、饮水机位置加装2台净水设备。
(详见技术规范书)
1.3采购预算:【5万元(不含税)】。
1.4采购模式:项目式采购。
1.5资金来源:投资类。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份额100%。
1.7实施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联通区本部办公大楼院内食堂。】
1.8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1.9技术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
1.10供货/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11最高应答限价: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依据市场价格制定总价4.5万元为最高限价,应答人应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2.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它组织;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前未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
2.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原件扫描件,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证明材料(或近6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等)。
2.3应答人须提供壹份签署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的净水设备销售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业绩金额不低于5万元。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本项目接受原厂及代理商应答;如原厂和代理应答的设备品牌与型号完全一致,则只接受原厂应答产品报价。
2.6应答产品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市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机构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证)件》及过滤水质的检测报告。
注:须提供批件或证件的原本扫描件以及有效期内、合格的水质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以供审查。
2.7应答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供应商合规承诺书》。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8应答人须承诺在采购过程中符合中国联通集团及内蒙古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在禁入期内取消其参与资格、中选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应答。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及企业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29日17时00分至2024年6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请登录)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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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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