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龙山县城乡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及概算编制服务;
2、委托代理编号:HNYG
3、项目招标控制价上限金额:810000.00元。
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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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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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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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山县城乡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及概算编制服务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视磋商活动实际情况进行实质性变动 |
视磋商活动实际情况进行实质性变动 |
视磋商活动实际情况进行实质性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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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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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652台充电桩,其中:7kW交流充电桩75台、60kW直流充电桩338台、120kW直流充电桩170台、300kW交流充电桩69台,购置500kVA箱式变压器42台、购置1000kVA箱式变压器20台、购置1250kVA箱式变压器18台,购置配电箱80台,配套购置监控安防消防设备,建设电力电缆工程及其他相关附属工程。
估算总投资为9808.0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884.16万元,预备费856.90万元。
5、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7800.00万元,占总投资79.53%,项目资本金2008.01万元,占总投资20.47%。
6、方式:竞争性磋商。
7、服务内容为工程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
8、服务期限:中标后10天内完成工程测绘,测绘完成后1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完成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
二、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资质: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请投标单位于2024年06月01日17时00分前报名。磋商文件500元一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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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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