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富平县张桥镇永庆、甘井农田排水(碱)恢复保护工程已由渭南市水务局以《关于富平县张桥镇永庆、甘井农田排水(碱)恢复保护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渭水发[2024]27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债资金及配套资金,本项目总投资约2423.79万元,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富平县灌区服务中心。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卤泊滩西干沟(富平段)沿线两岸,涉及西胡支沟、施家支沟、张桥支沟等 。
2.2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
施工I标项:清淤疏浚及衬砌沟道总长1.65km,其中:支沟1km,分支沟2条0.65km;清淤疏浚分支沟3条0.77km;附属设施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施工Ⅱ标项:清淤疏浚及衬砌支沟1.14km;清淤疏浚分支沟3条1.8km,新建涵管1处;附属设施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施工Ⅲ标项:清淤疏浚及衬砌沟道总长2.05km,其中:支沟1.66km,分支沟1条0.39km;清淤疏浚分支沟8条3.82km,新建涵管1处,改造涵管5处:附属设施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施工IV标项:清淤疏浚及衬砌沟道总长2.98km,其中:支沟2.33km,分支沟2条0.65km;清淤疏浚分支沟3条1.15km,新建涵管1处,改造涵管1处;附属设施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施工V标项:新建排涝明渠9条,总长3.82km;新建排涝排渍暗管 22条,总长4.42km;清淤疏浚分支沟3条0.66km,新建涵管3处;附属设施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监理标项:富平县张桥镇永庆、甘井农田排水(碱)恢复保护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标项划分:依据渭水发[2024]297号文《关于富平县张桥镇永庆、甘井农田排水(碱)恢复保护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本项目划分五个施工标项、一个监理标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监理标项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9日到2024年06月02日,每日09:00~12:00,14:30~17:00,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施工标项每套售价800.00元,监理标项每套售价50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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