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005号-ZLGJ-2418;
2、项目名称:吉林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化、新能源产业化、国控创服(吉林)大健康产业基地、时鲜物流产业园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3、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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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划分 |
招标内容 |
预算金额 (单位:万元) |
预算总金额 (单位: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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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吉林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化、新能源产业化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
673.1071 |
1824.9797 |
土方开挖、回填及场地平整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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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吉林高新区国控创服(吉林)大健康产业基地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
857.1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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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段 |
吉林高新时鲜物流产业园项目土方平整工程 |
294.7220 |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9、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10、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本次采购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
(3)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5)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4日,每天上午08: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6月7日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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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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