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市桂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勘察规划设计已由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桂招备202435号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桂阳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郴州市桂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勘察规划设计
2.2 建设地点:桂阳县
2.3 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约2.25万亩;
2.4 项目概算总投资:预算投总资约6566万元,项目勘察规划设计费用约150万元;
2.5 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2.6 设计周期:于 2024年7月01日前完成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项目评审和初步设计批复;
2.7 招标范围:在项目区完成实地测绘和勘察的基础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包含: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施工图、概算书、上图入库文件、勘察文件等)、下一步的实施计划编制、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变更工程设计等;
2.8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以经财政评审后建安工程造价为计算基数,费率上限价为2.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依据 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农林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 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引调水、灌溉排涝 等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 (工程测量) 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农业工程类或水利工程类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土地利用规划专业工程、水土保持专业工程、农田水利专业工程、农业建筑专业工程) 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并提供近 6 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04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为依据 (并提供查询网址、账户和密码) 。
3.4 设计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少于 6 人 (不包括现场测量人员,测量人员的配备要能满足设计进度要求,测量结果满足施工图设计的要求) ,专业配备合理,项目组成员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并提供近6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04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为依据 (并提供查询网址、账户和密码) ,所有成员在整个设计过程中必须常驻桂阳至项目完成,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近三年 (自 2021年01月01日至今) 因违规和设计质量问题,受到过暂停业务处罚的投标人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05月28日起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06月19日上午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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