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0748)
1、受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对沈阳桃仙机场内话系统扩容服务项目组织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本次采购的项目按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可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竞争性谈判报价。
项目名称:沈阳桃仙机场内话系统扩容服务项目
采购范围:在桃仙机场原有STENTOFON内话系统基础上进行扩容服务,增加内通化机15台,满足内部通信需求,详见第四章 服务需求/规范。
最高响应限价:人民币9.75万元(含税),其中6500元/台(超过最高响应限价及单价限价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服务地点:沈阳机场T3航站楼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质量要求:合格。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2.3本次谈判不接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响应,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有关“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未提供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4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21年1月1日至谈判响应截止日止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新成立的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5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拟供产品(内通化机)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代理商提供授权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6供应商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一般纳税人网络查询截图或近一年(2023年1月至今)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竞争性谈判响应。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谈判文件。
4.竞争性谈判相关信息: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6月06日下午14: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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