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陆游故里一期景区提升改造及纪念馆建设项目——景区提升改造工程地质勘察及外业见证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未来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绍兴市未来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越城区东浦街道,北至山下江,东至塘湾村河,南至胜利西路,西至规划行宫山路。
2.2建设规模:建设范围约95亩,建设内容包括陆游纪念馆、陆游故居、景区入口、生态停车场等。建安费约23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开展陆游故里一期景区提升改造及纪念馆建设项目——景区提升改造工程地质勘察及外业见证项目的地质勘测,地质勘测完后形成地勘检测报告。招标控制价:地质勘察费16.44万元,外业见证费1.644万元
2.3服务时间:20天,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工期,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同步调整。
2.3质量要求:地质勘察:成果报告应满足勘察相关规范要求,满足设计、图审及施工要求;
外业见证:提交质量合格、真实完整的外业见证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2.4标段划分:/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具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有效期内),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2项目总监须具备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1月至2024年03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在/年/ 月/ 日前与/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2企业和项目总监近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9日8:30时至2024年5月30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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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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