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清江公司2024年应急能力建设评估 项目进行 þ竞争性谈判采购 ¨询价采购,本项目 þ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____(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根据国家能源局2020年印发的《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第六条“电力企业应当滚动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原则上评估周期不超过5年。”清江公司上轮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时间是2019年,按照规定要求拟定2024年邀请有相关资质及工作经验的第三方安全评价咨询机构对公司应急能力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本次评估按照“1+5模式”对公司本部、隔河岩电厂、高坝洲电厂、水布垭电厂、清能公司和峡口塘电厂进行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服务,主要包括专题培训,现场咨询、指导、答疑,现场评估及报告编制。本项目计划实施时间2024年7月1日至9月30日,10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能源局(原国家电监会)颁发的电力或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一级评审机构资质和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水力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
人员要求:/ ;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 ;
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
采购人 ¨接受 þ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 6 月 5 日 17:00时(北京时间)。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截止时间: 2024 年 6 月 12 日 9:00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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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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