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5月施工机械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由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绍兴市104国道项目,所用工程施工机械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决定对该项目所需工程施工机械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包件1-3:绍兴市104国道项目:绍兴市104国道1标段主线K1+209.909~K5+300段长约4.090公里及地面道路DK1+262.564~DK2+073、DK2+742~DK4+770段长约2.838公里的路基、桥梁、涵洞、改河改渠改路等工程。主要结构物包括主线高架桥连续长4004.191m/1座,地面桥梁大桥534.96m/3座、地面桥梁小桥22.04m/1座,越东路枢纽互通1处,绍兴港菱形互通1处,越兴路半菱形互通1处,路基挖方1.35万m³,填方19.55万m³,总体工期915日历天。
(请登录)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工程施工机械租赁,共3个包件。具体招标租赁的设备规格型号、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设备需求一览表”,第六章“设备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三合一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招标设备租赁经营资质,具有相应招标设备的安拆资质(投标人自身若不具备安拆资质的,应出具委托安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安拆协议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投标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固定的管理和技术人,具备出租所招标设备的相应出租供应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租赁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近3年内至少有3项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5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安全等原因被安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出租商和设备不得参与投标。出租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近3年无安全、质量事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设备已供租赁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6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具备投标设备的所有权,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担保。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其他要求:
3.8.1特种设备进场及退场时要求不得超过出厂时间4年;进场后需提供设备产品合格证、特种设备检测报告、使用登记证等资料;一般设备进场及退场时要求不得超过出厂年限7年。设备进场后3天内需配合甲方提供相关设备资料。机械不合格或者相关资料不全的甲方不予验收并限时勒令退场;进场设备需经甲方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3.8.2进场设备技术规格应满足甲方业主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特种设备需按照甲方要求安装特种设备监控系统,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特种设备安拆需按照甲方编制的安拆方案执行,未按照甲方方案进行安拆或者不满足要求的,甲方不予验收。甲方有其他特殊要求,乙方应予以配合。
3.8.3进场设备应配备相关安全保护装置,确保设备在场期间能够安全运行,机械设备安全保护装置不全或不满足甲方要求的,对应机械设备不予验收。
3.8.4进场设备应满足国家安全及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进场设备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甲方不予验收并限时勒令退场。
3.8.5乙方负责进场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按照要求每月进行维修保养及日常安全检查,填写相关记录表。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投标人注册
(请登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06月02日16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整标售价500元。
1. 招标条件
由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绍兴市104国道项目,所用工程施工机械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决定对该项目所需工程施工机械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包件1-3:绍兴市104国道项目:绍兴市104国道1标段主线K1+209.909~K5+300段长约4.090公里及地面道路DK1+262.564~DK2+073、DK2+742~DK4+770段长约2.838公里的路基、桥梁、涵洞、改河改渠改路等工程。主要结构物包括主线高架桥连续长4004.191m/1座,地面桥梁大桥534.96m/3座、地面桥梁小桥22.04m/1座,越东路枢纽互通1处,绍兴港菱形互通1处,越兴路半菱形互通1处,路基挖方1.35万m³,填方19.55万m³,总体工期915日历天。
(请登录)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工程施工机械租赁,共3个包件。具体招标租赁的设备规格型号、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设备需求一览表”,第六章“设备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三合一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招标设备租赁经营资质,具有相应招标设备的安拆资质(投标人自身若不具备安拆资质的,应出具委托安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安拆协议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投标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固定的管理和技术人,具备出租所招标设备的相应出租供应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租赁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近3年内至少有3项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5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安全等原因被安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出租商和设备不得参与投标。出租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近3年无安全、质量事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设备已供租赁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6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具备投标设备的所有权,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担保。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其他要求:
3.8.1特种设备进场及退场时要求不得超过出厂时间4年;进场后需提供设备产品合格证、特种设备检测报告、使用登记证等资料;一般设备进场及退场时要求不得超过出厂年限7年。设备进场后3天内需配合甲方提供相关设备资料。机械不合格或者相关资料不全的甲方不予验收并限时勒令退场;进场设备需经甲方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3.8.2进场设备技术规格应满足甲方业主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特种设备需按照甲方要求安装特种设备监控系统,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特种设备安拆需按照甲方编制的安拆方案执行,未按照甲方方案进行安拆或者不满足要求的,甲方不予验收。甲方有其他特殊要求,乙方应予以配合。
3.8.3进场设备应配备相关安全保护装置,确保设备在场期间能够安全运行,机械设备安全保护装置不全或不满足甲方要求的,对应机械设备不予验收。
3.8.4进场设备应满足国家安全及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进场设备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甲方不予验收并限时勒令退场。
3.8.5乙方负责进场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按照要求每月进行维修保养及日常安全检查,填写相关记录表。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投标人注册
(请登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06月02日16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整标售价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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