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宁夏宝廷30万吨/年粗苯加氢精制工程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宁夏宝廷30万吨每年粗苯加氢精制工程-生活用品一批询价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宁夏宝廷30万吨/年粗苯加氢精制工程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宁夏宝廷30万吨每年粗苯加氢精制工程-生活用品一批已具备询比价采购条件(采购编号:9KHXCGFA240517001)。采购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现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2.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标段(包)编号:9KHXCGFA240517001/01
标段(包)名称: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宁夏宝廷30万吨每年粗苯加氢精制工程-生活用品一批
采购内容及范围:生活用品一批
2.2 交货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必须在 3 天内将材料/设备送达交货地点
2.3 交货地点: 宁夏银川市宁东镇宁夏宝廷新能源有限公司对面十三化建项目部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物资报价一览表中物资验收标准
2.5 其他:
无
3. 申请人资格要求3.1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相关资质要求,必须为化学云采网合格供应商。(2)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其他相关资质。(3)必须是接受招标单位资质预审合格的单位。(4)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5)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获取时间从2024-05-27 16:00 起至 2024-05-31 16:00止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