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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电务段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涂镀整治工程施工谈判公告
日期:2024-05-28 收藏项目
1. 采购条件

受唐山电务段委托,现就唐山电务段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涂镀整治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唐山电务段管内车站。

建设规模:唐山电务段车站共计7个,分路不良区段共计30个,需喷涂生锈钢轨共计2547米。

2.2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唐山电务段车站共计7个,分路不良区段共计30个,需喷涂生锈钢轨共计2547米。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9月30日。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标段号:SG-1。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3供应商须具备承接本工程相关的资质;

3.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供应商须提供涂镀产品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运营铁路线路上运用情况的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3.6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两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7供应商须提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等证明材料;

3.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限制参与投标的。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5月29日12时00分至2024年06月03日12时00分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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