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招标人在渤海钻探库尔勒分公司2024-2026年度新疆地区砾石层减震器技术服务项目。依据钻井生产需求,提高钻井效率,分公司计划在新疆地区含砾石及跳钻严重的地层中使用进口减震器工具技术服务,减震器通过蝶形弹簧的双向运动,防止钻柱的简谐振动,使钻柱自适应各种钻压,当存在轴向载荷时,通过蝶型弹簧组合吸收能量,并通过机械摩擦减小振动产生的力,-吸收降低钻头钻进产生的动态轴向载荷,从而降低钻头冲击载荷,延长钻头齿和轴承寿命,延长钻具寿命,提高钻井效率,进口减震器相对于国产减震器具有更高的可靠性。本项目计划金额4500万元(不含增值税),项目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类型分为1个标段:新疆地区砾石层减震器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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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名称 |
招标范围、规格、型号 |
数量 (口井) |
时间(口井/天) |
平均费用(万元/天) |
最高投标 限价(元) |
预计金额 (万元,不增值税) |
中标人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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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地区进口减震器技术服务 |
工具 尺寸:11″、12″、9-1/2″。 |
97 |
42 |
1.1 |
见上表 (最高投标 限价) |
4500 |
2 |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不定量招标,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中标人不得以未执行或未完全执行项目预估的工作量而要求招标人赔偿,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最终结算以实际验收工作量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不包含增值税,包含服务费、材料费、加工制造费、经营管理费、运杂费等全部费用。
由于新疆地区地域广阔,单井工具服务周期较长,一个服务商储备的工具数量有限,且服务商不止与一个钻探公司签订合同,高峰期存在1个服务商供应工具紧张的情况,故设置2个中标人。
2、服务标准:
·报价形式
本项目按结算比例形式进行报价。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结算比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在最高投标限价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投标报价结算比例)进行结算,投标报价结算比例百分比的分子保留两位小数即: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结算比例。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服务费、材料费、加工制造费、经营管理费、运杂费等全部费用,不包含税费。
3、服务地点:新疆地区钻井施工现场。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本项目服务期限到期时,若该服务在某井尚未结束,则项目服务期限顺延至为该井服务完为止,期间不得新增其他井工作量。
5、服务响应时间:
中标人接收服务通知后,3天内组织好项目所需工具、人员、配套设备到指定地点提供技术服务。
中标人免费提供7×24小时技术咨询服务,招标人如需技术支持,中标人3天内到达指定地点提供技术支持,不额外收取费用。
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准时提供服务或技术支持的,按照10000元/天支付违约金。如果耽误招标人生产进度,中标人还要赔偿相关损失。
6、验收方式:验收方式和标准
1.验收地点和验收方式
施工现场验收,进口减震器到井后进行资料和外观验收。施工结束后,进行单井服务质量验收,填写工作量签证单。
2.验收标准
中标人需随进口减震器附带出厂合格证、油田建设方认可的探伤报告、使用说明书、报关单、产地证明。单井服务质量验收,见本项目服务质量考核标准。
3.验收不合格赔偿与处罚
进口减震器验收不合格不能入井,中标人尽快更换合格进口减震器,如果耽误招标人生产进度,中标人要赔偿相关损失。单井服务质量验收不合格,按本项目服务质量考核标准进行处罚。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二)投标人在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2年度服务商考核评价(工程技术专业路技术服务类业务)中考核结果应为C类及以上,未参与上述考核评价的投标人视同为B类服务商。
(三)投标人提供已认真研读本项目“执行标准、技术要求、质量保证、质量考核标准、违约责任”章节内容,具备相应的全部能力,交付产品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同意按照相关约定赔偿招标人损失并服从相关追责处罚承诺书。
(四)投标人须自有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的进口减震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制造商提供能证明具有进口减震器制造能力的材料、产品说明书、检测合格报告、实景照片、进口减震器上的钢印照片或标识牌铭牌、原产地证明、进口报关单;提供任意一种规格进口减震器的资料即可。
贸易商提供进口减震器台账、采购合同和发票、产品说明书、检测合格报告、实景照片、进口减震器上的钢印照片或标识牌铭牌、原产地证明、进口报关单;提供任意一种规格进口减震器的资料即可。
代理商提供进口减震器制造商授权的代理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代理区域包含新疆地区,代理有效期应在2026年12月31日之后)、代理合同(至少提供进口减震器相关合同封皮及盖章页)、产品说明书、检测合格报告、实景照片、进口减震器上的钢印照片或标识牌铭牌、原产地证明、进口报关单。提供任意一种规格进口减震器的资料即可。
(五)投标人拟派现场服务人员1人。
至少提供1人的:身份证扫描件、社保证明或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投保人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六)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七)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5-28 08:00:00至2024-6-3 23:59:59(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