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塔里木油田公司特种车辆(水泥车)作业项目涉及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勘探事业部、克拉采油气管理区、博大采油气管理区、轮南采油气管理区、哈得采油气管理区、英买采油气管理区、迪那采油气管理区(迪那储气库分公司)、泽普采油气管理区(泽普储气库分公司)、塔中采油气管理区(塔中储气库分公司)、东河采油气管理区(东河储气库分公司)等项目实施单位。
2.2招标范围:
根据工程设计、施工设计和生产需求,在试油完井、完井投产(含小钻机及修井机作业)、气田水回注、独立支撑作业期间需专业队伍提供特种车辆(水泥车)服务,确保各井作业工序顺利进行。
该项目现采取集中资格招标的方式确定入围承包商。本阶段不对工作量分配提出具体要求,当对外发包特种车辆(水泥车)服务时,各二级单位在集中资格招标基础上,确定服务承包商。
2.3入围有效期:自入围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2.4施工地点:新疆塔里木油田所辖区域。
2.5标段划分:否。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设备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至少具备1辆700型或700以上型号水泥车。
资料提供形式:
(1)主要设备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型号、使用年限);
(2)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扫描件、设备及铭牌照片;
(3)提供自有设备的购置发票(进口自有设备,提供海关货物报关单)或租赁设备的租赁合同的扫描件。
3.3人员要求:
3.1拟投入本项目的特种车辆(水泥车)作业人员不少于2人,均持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工作年限、工作业绩经历);
(2)提供申请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对应人员在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3)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3.2申请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关键岗位包括: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扫描件或HSE培训考核通过证明。
3.4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700型或700以上型号的特种车辆(水泥车)作业业绩。(所提供的业绩必须为国内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甲方签认盖章的业绩清单(需标明施工井的参数,如井底温度、井底压力、井深等);
(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提供结算资料(工作量签证单或结算发票的扫描件)。
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3.5 QHSE要求:
3.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3.5.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申请人需按照《申请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申请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申请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5月28日08:00至2024年06月03日23:59(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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