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天津地热开发有限公司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供热管网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0000元,采购人为天津地热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天津地热开发有限公司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供热管网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项目预算45万元,项目概况: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供热管线建设工程,工程投资约2444.1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路由长度总计1.7公里供热管线。沿物华道新建DN800联网管线,实现物华道与桑苑路交口靠近外环西路侧现有杨电DN700一次供热管线和物华道与竹苑路交口靠近陈台子排水河侧现有陈塘热电DN1000供热管线的互联互通,提高事故工况下供热保障能力。涉及供热面积在50万平方米以下。本次采购范围为该项目监理服务,主要服务内容为:对工程全过程监督监理,实行“四控、两管、一协调”。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DRGS202405200049-01)天津地热开发有限公司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供热管网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DRGS202405200049-01)天津地热开发有限公司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供热管网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商业信誉: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应设备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的情况。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4.资质:(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5.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投标单位须出具任命书。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加。7.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单位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8.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9. 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供应商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10.供应商需提供诚信投标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购买时间:供应商请于2024-05-28 14:00至2024-05-31 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格式为***.ZBJ)及其它采购资料。
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6-05 09:30。
本天津地热开发有限公司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供热管网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0000元,采购人为天津地热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天津地热开发有限公司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供热管网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项目预算45万元,项目概况: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供热管线建设工程,工程投资约2444.1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路由长度总计1.7公里供热管线。沿物华道新建DN800联网管线,实现物华道与桑苑路交口靠近外环西路侧现有杨电DN700一次供热管线和物华道与竹苑路交口靠近陈台子排水河侧现有陈塘热电DN1000供热管线的互联互通,提高事故工况下供热保障能力。涉及供热面积在50万平方米以下。本次采购范围为该项目监理服务,主要服务内容为:对工程全过程监督监理,实行“四控、两管、一协调”。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DRGS202405200049-01)天津地热开发有限公司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供热管网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DRGS202405200049-01)天津地热开发有限公司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供热管网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商业信誉: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应设备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的情况。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4.资质:(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5.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投标单位须出具任命书。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加。7.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单位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8.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9. 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供应商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10.供应商需提供诚信投标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购买时间:供应商请于2024-05-28 14:00至2024-05-31 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格式为***.ZBJ)及其它采购资料。
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6-0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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