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JSCG2024G006 项目名###县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建设及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平台200万元,运营服务按实际运营收入根据中标费率按实际结算。 最高限价: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平台200万元。运营服务费采购人负责按中标的服务费率支付运营管理费###路内泊车###路内泊车营业收入支付,最高限价为80%;(2)停车场泊车管理费按停车场泊车营业收入支付,最高限价为40%,(3)充电桩管理费用按充电桩充电服务费收入支付,最高限价为15%。采购需求:(1)智慧停车收费管理系统和新能源充电服务管理系统建设;###县域内停车位及充电桩的运营服务,运营服务6年的运###路内泊车营业收入、停车场泊车营业收入、充电桩充电服务费用)预计4700万元。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系统建设完毕,待采购人第一批项目建成后,同步验收,验收合格之日起运营期限6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非政府采购项目。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④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局网站、最****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网站]以及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他:投标人须有停车运营服务业绩和智慧停车管理系统软件相关著作权证书(提供业绩合同和相关著作权证书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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