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长丰县造甲乡双河1904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服务采购意向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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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造甲乡双河1904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服务采购意向
日期:2024-05-27 收藏项目
一、关于采购方式的说明(一)政策依据:本采购方式适用范围是###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细则(试行)》(合财综〔2020〕837号)中规定的未纳入政府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关于转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合财购〔2021〕825号)中规定的未列入目录内且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对满足以上条件的货物或者服务,由我乡根据《造甲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理办法》自行组织采购。本项目不同于招标,评价小组会商确定服务承接主体的过程是依据采购人需求实际,对自荐材料进行“货比三家”的过程,允许拆分采购内容选择多个主体共同承接,会商过程由纪检部门监督可以选择不公开方式进行,拟确定的承接主体公示期间接受公众监督举报。(二)采购流程:###县公共资****网站发布购买货物或服务相关信息,有效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 工作日,有意参与的单位可在此期间递交书面自荐材料;2、组织3人以上评价小组会商确定承接主体,形成书面意见,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县公共资****网站发布拟确定的承接主体,不少于5个工作日;4、公示无异议后与承接主体签订合同。二、采购内容1、采购编号:ZJXZXCG********、采购需求:拟委托**甲乡双河1904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服务工作,总费用不超过4万元。报名时需提供检测服务草案。(1)、检测鉴定内容包含: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检测、鉴定技术服务(包含检测鉴定过程中产生的劳务费用)。(2)、人员配备: 职务 数量 任职资格 项目负责人 1人 高级工程师 检测工程师 3人 工程师以上 资料员 1人 助理工程师以上 合计 5人 备注:1、上述人员须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服务要求承接主体须在领取采购书面意见后3天内与招标人联系签订合同,因承接主体原因延期2天未签署的取消中标资格。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在施工过程中,涉及承接主体必须要到施工现场的,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检测人员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到达施工现场进行设计跟踪服务,如不能按时到场的,采购人每次扣除合同价5%的违约金。对检测鉴定报告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检测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检测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招标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检测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10%,延期10天的,终止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设计禁止挂靠,一经发现,即终止合同,采购单位不再支付任何服务费用,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采购承接主体不能履约的,扣除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付款方式:现场检测完成并提交检测鉴定报告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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