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员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石化公司员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本项目为化肥厂、丙烯腈厂、合成树脂厂、污水处理厂等7个员工食堂外包服务,由于各食堂地点分布在吉林市龙潭区中、西部,两端距离大约13km,且因员工就餐需求、岗位送餐质量等综合因素,因此拟分为两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标段一包括:化肥厂、丙烯腈厂、合成树脂厂、污水处理厂、吉林石化公司本部食堂;标段二包括:电石厂、动力厂食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7个员工食堂进行食堂业务外包,其中,标段一5个食堂,标段二2个食堂。招标完成后,相关食堂分别单独与各标段中标人签订合同。
2.3合同估算额: 标段一总额9435.44万元(含税),标段二总额3597.14万元(含税)。食堂补贴费用、食堂用品费、清洗费、消杀费、设备维修费和大检修、转型升级、窗口检修费用采取据实核算方式结算。食堂工作人员人员工资、送餐车费用按月进行结算。划卡费用承包方按照公司现行收费标准,员工工作日就餐自行划卡支付,不计入本次招标项目之中。
2.4服务内容:见合同文本。
2.5服务期限: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次月起36个月(三年) 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6报价要求及结算说明:以各标段合同估算总额为基础, 投标人报出让利系数,以让利系数作为结算依据,在据实结算时该部分金额予以扣除。执行6%增值税税率。投标报价一经中标,费用不再作任何调整。其他未尽事宜执行吉林石化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为2个标段。
2.8发包方式: 餐饮服务承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具有食品加工基地,须提供经营证书、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2023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3.4业绩要求:近年从事类似项目(为单位或团体提供员工餐)的业绩证明,须提供至少连续3年(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该类项目业绩合同,累计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上。
3.5人员要求
3.5.1每个食堂配备至少1名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或餐厅经理),要求:项目经理或餐厅经理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2023年下半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5.2承诺从事食堂工作的人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承诺每个食堂各配备至少1名厨师长和1名营养师(具备有效的厨师证、营养师证书)。。
3.6 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7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3.8.1 投标人 2021 年 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24-05-27 18:00:00至截止时间 2023-06-3 12:59:59(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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