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智芯·浙大工业控制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实验基地项目10KV配电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答疑函
各投标单位:
汇智芯·浙大工业控制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实验基地项目10KV配电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编号:A3305020660000174002001】的答疑回复如下:
问:根据湖州市招投标法最新相关规定,招标人不得通过指定或限定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和价格等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该项目未在招标文件公示中指定品牌供应商,但在交易平台可见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提供了主要电气设备(材料)品牌,请问招标人是以何种目的为何需要提供主要电气设备(材料)品牌及供应商;投标人是否需要参照该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的主要电气设备(材料)品牌进行投标报价?请回复?
答: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提供的主要电气设备(材料)品牌为编制控制价参考依据,投标人可使用参考品牌,也可以使用其它品牌,投标人结合项目情况自行考虑。
本次答疑函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通知函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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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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