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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石油分公司耿马城南加能站统筹改造项目环境三同时服务竞标采购公告
日期:2024-05-27 收藏项目

临沧石油分公司耿马城南加能站统筹改造项目环境三同时服务竞标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临沧石油分公司耿马城南加能站统筹改造项目环境三同时服务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下达 2024 年第一批加能站统筹改造资金计划的通知》(销售股份工单滇发规〔2024〕312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临沧石油分公司耿马城南加能站统筹改造项目环境三同时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址:(请登录)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6万元。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2.5 万元,

环保竣工验收报告2.5 万元,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1 万元。

2.4标段采购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环保竣工验收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服务。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无资质及以上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涵盖环境影响评价或环保咨询服务。

(3)必须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https://114.251.10.92/XYPT/)中编制单位诚信档案备案,不在重点监督检查名单、限期整改名单及黑名单内。

(4)2020年以来有环境影响评价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价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见复印件)。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项目负责人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环境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见复印件)。

(2)2020 年以来,项目负责人有环境影响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负责人执业业绩(提供1 项,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个人业绩在合同中或中标通知书中不能明确显示,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采购人单位章或其专业主管部门章。)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于采购文件发出起前3 内任意时间由社保机构开具或递交响应文件当月由社保机构开具社保证明、身份证、劳务合同在聘任期内(见复印件)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承包商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竞标。若下载了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与竞标,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5月28日 08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 17 时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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