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江东新区高教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口江东新区高教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 已由 海口江东新区管局 以 海江东审【2024】3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海口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海口江东新区高教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
2.2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海口市江东新区国际教科研组团JDGJ-11-A15-02D地块,总用地面积为46306㎡。总建筑面积为11582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2600㎡,地下建筑面积23220㎡。拟建11栋保障性租赁住房、1所幼儿园、物业管理用房及配套道路等。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以及道路广场等室外配套工程。
2.3 项目地点: 海口市江东新区国际教科研组团JDGJ-11-A15-02D地块
2.4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勘察部分(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及后期配合服务等);设计部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BIM设计配合工作)、后期配合服务等),具体以招标人的委托合同为准。
2.6 其他说明: 招标控制价:16872500.00元,其中设计控制价为13595100.00元,勘察控制价为3277400. 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独立投标人或符合资质要求的联合体:(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 〕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2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6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证书信息应与确认投标时填写的负责人一致。
3.7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中标人出现失信情况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5月27日08时30分 至 2024年06月18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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