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平县刘集镇农田排水(碱)恢复保护工程已由渭南市水务局以渭水发【2024】27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债,年度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富平县水政综合执法大队。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刘集镇境内。
2.2工程规模:施工I标项:新建胜利支沟、李家支沟等3条支沟,长1.897km,其中李家支沟过红色旅游专线采用顶管施工,长59m,过村砌护段加设防护网550m;新建支管6条,长2.463km;新建支沟管涵13座(其中过路管涵6座,排水管涵7座),新建汇流口9座(其中明沟汇流口3座,暗管汇流口6座),新建渡槽6座,新建检查井13座。施工Ⅱ标项:清淤疏浚下马村支沟1条,长0.49km;恢复改造下马村支沟1条,长0.49km;新建支沟1条,长0.59km;新建支管6条,长3.119km,其中卤泊村顶管段长度91m;新建支沟管涵3座(均为过路管涵),新建汇流口4座(其中明沟汇流口1座,暗管汇流口3座),新建跌水1座,新建渡槽1座,新建检查井9座。监理标项:富平县刘集镇农田排水(碱)恢复保护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2.3项目投资总额:约1586.56万元;
2.4计划工期:365天;
2.5标段划分:富平县刘集镇农田排水(碱)恢复保护工程项目共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2.6招标范围:施工标段:依据本项目施工图纸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监理标段:富平县刘集镇农田排水(碱)恢复保护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如下要求:
施工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注:凡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03日17时00分,下载电子版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施工每套售价800元、监理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19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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