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曲靖市沾益区元宝枫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301-530303-04-01-570242,项目业主为云南桌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曲靖市沾益区元宝枫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规模:曲靖市沾益区元宝枫种植基地100000亩,种植元宝枫7400000株,新建管护用房20000平方米,分捡场7500平方米,新建500立方米蓄水池350座,800立方米蓄水池600座,1000立方米蓄水池380座;安装生活用太阳能发电系统45套(台):购置生产用车35辆,农药喷洒无人机35架抽水泵75台,除草设备35台。
2.3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沾益区11个乡镇。
2.4项目总投资约:项目估算总投资【110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2.5招标范围:曲靖市沾益区元宝枫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中标人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1.勘察、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设计任务包含各阶段的设计、报审及出图工作、报建配合、图章申请工作,以及全周期设计现场服务及施工配合。2.施工工作:曲靖市沾益区元宝枫种植基地100000亩,种植元宝枫7400000株,新建管护用房20000平方米,分捡场7500平方米,新建500立方米蓄水池350座,800立方米蓄水池600座,1000立方米蓄水池380座;安装生活用太阳能发电系统45套(台):购置生产用车35辆,农药喷洒无人机35架抽水泵75台,除草设备35台。
2.6质量要求:①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勘察标准及规范,全套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并承担任何勘察缺陷责任;②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③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工期要求: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包含勘察、设计、施工所需的全部工作时间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可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须同时具备相应的勘察能力、设计能力、施工能力,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勘察能力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勘察方提供)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
3.1.3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具有中级职称证书,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至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2设计能力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设计方提供)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
3.2.3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有效的注册建筑师(二级)资格或注册结构师(二级)资格,具有中级职称证书,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至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提供)
3.3施工能力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施工方提供)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
3.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至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并提供书面承诺。
3.2.4施工项目负责人: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有效注册建造师资格(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至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并提供书面承诺。②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提供)
3.2.5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至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技术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提供)。
3.2.6施工现场人员配置要求详见《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云建标[2014]678号)(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现场人员配置由施工单位提供)。
3.6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公布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材料的网上截图(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
3.8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9企业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业绩可累加;若单个业绩同时含有下述业绩要求内容的,可重复认定)
3.9.1勘察类似业绩:投标人(企业)自成立以来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工程总投资3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5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证明材料中应能明显体现业绩规模情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9.2设计类似业绩:投标人(企业)自成立以来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0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证明材料中应能明显体现业绩规模情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9.3施工类似业绩:投标人(企业)自成立以来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0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证明材料中应能明显体现业绩规模情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注:投标人如提供的类似业绩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应提供1项及以上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0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联合体投标的,合同中联合体双方单位与此次投标的单位一致的,视为同时具备1个勘察业绩、1个设计业绩及1个施工业绩,否则,根据本次投标中联合体单位承担的工作内容认定)。
3.10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4、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7日至2024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0元(人民币)5、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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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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