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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安工业园四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拟拆除资产转让公告
日期:2024-05-27 收藏项目
一、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6、我****网络竞价方式实施资产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内****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7、对竞买本次转让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8、转让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一)转让标的名称: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安工业园四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拟拆除资产。(标的编号:N0122QT********)(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1、本次转让标的系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安工业###路###路交汇处)四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拟拆除后剩余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拆除后剩余的钢材和塑钢窗,具体如下:(1)建筑物: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四栋房屋建筑物均于2021年建成,均为钢结构,建筑面积总计约20,********平方米(拆除后剩余钢材量约********吨),其中:1#半成品仓、2#成品仓建筑面积均为4,********平方米;2#半成品仓建筑面积约6,********平方米(包含与其连接的物流管理间共三层,合计约3,********平方米);出货仓建筑面积约6,********平方米(包含与其连接的物流管理间共三层,合计约3,********平方米);具体明细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估评估明细表》。(2)附属设施:具体为塑钢窗646个,具体明细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固定资产—附属设施评估明细表》。2、本次转让标的评估的价值类型为残余价值,具体资产种类、数量、面积、质量、规格型号等均以移交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3、关于转让标的资产评估情况,详见###市金实自然资源管****公司拟资产处置涉及的金安园区四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拆除后的剩余资产残余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皖天恒评报字(2024)第0002号)。(三)特别提示: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扣除拆除(清理)费用后的价值。2、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由受让方负责拆除,将拆除后相关剩余资产搬运、清理离场,拆除现场所产生的垃圾等由受让方负责清理,并通过转让方验收,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手续前,受让方须将相应拆除资质(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报转让方备案;如受让方不具备上述相应拆除资质,则须另行聘请具备上述相应拆除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并将与聘请具备上述相应资质单位签订的合同及相应资质证明报转让方备案,拆除单位不得再转让或分包拆除业务。如受让方不按照上述要求履约,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扣除受让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如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本次转让标的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数量、质量、面积、外观、结构等均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本次提供的附件清单仅供参考,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须对照附件清单赴标的现场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交付,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4、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向安徽长江产权交****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公司****公司提交经转让方确认后的《现场查勘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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