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信用卡专项分期辅助服务外包项目。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最多选取6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中标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签订采购合同。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2.3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2.6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2.7投标人在评标时未处于建设银行总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2.8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1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2.12投标供应商应依法设立、规范经营、具备金融业务外包管理资格,具备跨地区人力资源管理的经验和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可兑换货币。
2.13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声誉,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在建行总行风险提示函名单内。
2.14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具备与银行合作的经验(与建行有专项分期业务合作经验,且在山东省内具备专项分期辅助营销团队及管理队伍的优先考虑),并在银行业务合作行业具有较高声誉;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关联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涵盖金融中介和小额信贷业务等;供应商不得同时经营汽车销售。
2.15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快速组建专项分期辅助营销团队的能力,供应商应确保项目开展中员工的相对稳定,并提前进行相应的人员储备,一次性人员调整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5%,人员每半年的流动比例应低于20%。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4.
招标文件发售领取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9时00分至2024年5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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