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由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 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现对其进行谈判方式选商,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共需1名供应商。
谈判方式;线上竞争性谈判。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概况:新193长7油藏原始气油比104m3/t,原油饱和压力9.6Mpa,原油组分蜡质含量16.6%,主要为自然能量开发,部分开展空气泡沫驱及注水开发。目前地层压力8.0Mpa,测试气油比已降至95.3m3/t,井筒及近井地带脱气严重,2023年蜡卡上修44井次,严重影响油井产能发挥。计划针对性复配研发适应性强的清防蜡剂、固体防蜡剂,缓解油井结蜡对生产的影响,保障油田长期稳产。
2.2.谈判范围:第九采油厂2024年新193油藏清防蜡剂复配研究与试验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1家服务商,主要开展新193油藏清防蜡剂复配、固体防蜡剂研发。
2.3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2.4.1、验收指标
合作方研究人员与采油九厂研究人员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沟通对接,每月不少于2次,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复配清防蜡剂及固体防蜡剂的配方。
2.4.2、项目进度安排(计划)
清防蜡剂的复配研发:2024年6月1日-2024年6月30日;
固体防蜡剂研发: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31日;
编制总结报告: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31日。
2.4.3、技术成果归属
技术成果归长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所有,合作方不能使用该技术成果发表论文或申报专利。
2.4.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生产区域。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
2.6.项目预算:10万元(不含税)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挂靠,一经查证,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
3.2.谈判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因组织性质无法提供的可提供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截图,如分公司参加谈判的需同时附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查询截图);近三年经营活动中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并提供承诺函,如果未提供或承诺不属实否决其响应文件。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5月25日09时00分至2024年5月27日18时00分前(请登录)购买谈判文件。
5.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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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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