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长庆石化公司炼油二部催化裂化装置催化硫转移剂框架协议(带量采购)采购项目 |
| 项目概况: | 2.1项目名称:长庆石化公司炼油二部催化裂化装置催化硫转移剂框架协议(带量采购)采购项目;2.2种类及规模:炼油二部催化裂化装置按照公司年度需求计划,采购硫转移剂30吨;2.3交货地点:长庆石化公司炼油二部现场;2.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每批次接招标人通知5日内到货;本次框架协议为带量采购,如合同履行期内采购数量未执行完毕,供货期限延长至采购数量执行完毕合同自动终止;2.5最高限价:126万元;2.6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按照技术要求执行(详见询购文件)。" |
| 项目单位: | 长庆石化物资采购部 |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 项目分类: | 其他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3.2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3供应商需为中石油准入制造商,具有中石油能源一号网13021101(催化硫转移助剂)物资品类资格准入,且准入状态正常。3.4生产许可: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生产制造商,需提供生产设备购置合同及对应发票。3.5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须提供经过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按规定签字盖章,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三表一附注”)。3.6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产品在催化裂化装置销售业绩达到5家及以上,累计数量达到200吨及以上,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方为有效业绩,原件备查。3.7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影响本项目实施的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近3年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行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提供无不良业绩记录声明;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提供声明及截图。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谈判项目的承包商,请于北京时间 2024 年 5月 24日至 2024 年 5月 28日内完成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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