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1.采购项目:2024-2025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资格项目;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3.预算金额:7万元(人民币),据实结算。二、项目基本概况本要求是关于公务出行车辆租赁的基本要求。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提出完整的服务方案(包括价格、车辆投入、服务计划、人员安排、管理制度等内容)。(一)车辆要求1.全部车辆必须是成交供应商所有(即车辆行驶证上的所有人为供应商),上牌不超过 6 年的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不得早于 2018 年 1月 1 日),具有:行驶证、规格配置表、商业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全部车辆须年审合格,需配置空调、车辆定位系统(系统后台可查询车辆行驶轨迹),车况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有关规定要求。3.全部车辆必须购买第三者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 300 万)和乘客人员意外事故险(每座位的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万元)。4.车容车貌良好,车内环境卫生清洁,车内配有瓶装水、干纸巾、湿纸巾、清洁袋、雨伞、充电线等设施。5.全部车辆需按照规定进行车辆检测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二)服务人员要求1.安排 2 名或以上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公务出行车辆租赁管理工作。2.驾驶人员应持有效驾驶证、三年或以上驾龄且年龄 50 周岁以下,驾驶人员需统一着装。(三)其他要求1.在采购合同生效后的一个月内,供应商需拥有不少于 6 台5 座轿车、5 台 7 座商务车、2 台 9-12中型普通客车、2台中型客车(中巴)、2台大型客车(大巴)(上述车辆行驶证的所有人必须为供应商)和12名合格的驾驶人员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上述工作人员必须是供应商聘请的);并根据业务发展逐步增加车辆和人员。2.成交供应商需安排好指定的车辆和驾驶人员按约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局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时间、车辆数量、车辆款式和驾驶人员。3.如在租赁服务过程中遇车辆中途出现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时,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安排同档次车辆完成任务,并不得额外加收费用。若在30分钟内未能调派车辆,成交供应****局另行租车的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成交供应商收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处理。4.供应商需有完善维修保养计划,并建立车辆使用、租赁和维修管理档案。5.公务出行车辆租赁的行驶范围不得超出广东省行政区域。6.设立服务电话、投诉电话和固定联****局人员提供各项咨询服务及处理相关投诉。7.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合同生效后的一个月内,将车辆投入、人员安排、服务等履行情况和证明文件(证件、票据、保单、合同、管理制度等)书面报送****局将组织检查,如果内容跟合同和报价综合资料不一致,视为成交供应****局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综合评分顺序选择下一名供应商提供服务。如上述内容在服务期内有变动(增加、调整、减少),成交供应商应在变动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书面报送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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