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依据中电信曲靖签报〔2024〕626号文件《关于数字教室试点设备采买使用低值易耗品的申请》,需采购摄像头、话筒等设备,现在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服务。
1.2采购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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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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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拾音话筒 |
个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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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清摄像机 |
个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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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扩音音响 |
个 |
24 |
备注:所需设备需提供辅材和施工,费用已包含在上述采购内容内。
1.3到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质保期:2年。
1.4采购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158400.00元(含税),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
(二)持正常年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法定相关经营许可等资质证明。
(三)本次竞谈接受代理商应答,代理商应答的,应提供制造商授权函。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1.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应答人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采购包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2产品资格要求/
2.3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等)资格要求/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4年05月27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29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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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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