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X2024-05-05
项目名称:李家河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智能预警系统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李家河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智能预警系统运维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6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李家河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智能预警系统运维项目 | 1(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460,000.00 | 4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4年6月10日起至2025年6月9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李家河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智能预警系统运维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李家河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智能预警系统运维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合法有效);
(3)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近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7日至2024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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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