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钻井总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川庆公司所属的长庆钻井总公司承揽的延长油矿钻井项目,部分井涉及的井需提供取心服务,取心项目包括常规取心及保压取心。预计实施的作业井取心井段在1000m~4000m之间,单井常规取心预计400米,保压取心预计50米,具体施工井段根据单井实际施工长度为准,预计作业井数4口井,服务区域主要为延长油矿氦气井预计含税金额350.00万元。
2.2招标范围:为长庆钻井总公司施工的延长油矿钻井项目部分井提供取心服务,包括工具送井、人员服务、配件消耗、维修、技术服务、QHSE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项目启动时间预计在招标结束后一个月内。
2.4服务地点:延长油矿氦气井。
2.5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
2.6计费依据:按米费结算,采用“元/米”形式计费,费用不含增值税 ,结算时开具相应税票。
2.7付款方式:按进度支付:根据甲方付款进度安排,单井钻井施工结束,服务项目由甲方验收合格,乙方6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付款所需全部资料,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于9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或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人员要求:项目所需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服务人员均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本次招标的评审环节对HSE证、井控证及硫化氢证不要求,有证人员可在人员计划表中注明持证情况,无证人员需承诺在进场服务前完成培训并取证,否则否决其投标。
3.3工具要求:至少提供2串215.9mm井眼常规取心筒及取心钻头,2串215.9mm井眼保压取心筒及取心钻头。
3.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30日至少具有2口井取心服务业绩。
3.5财务要求:无资不抵债的情形;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6 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3投标人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5月25日至2024年05月30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14日08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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