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国创中心粒子应用中心台阶仪与氢气发生器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180,000.00元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达验收合格标准。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服务要求及清单):详见采购需求书。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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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类别 |
标的名称 |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
数量 (单位) |
最高限价 (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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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货物 |
台阶仪、氢气发生器与氢气探测报警器 |
具体详见 “采购需求书” |
1批 |
¥1,180,000.00 |
是 |
注: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响应无效。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总报价即为合同价,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提出任何增加费用要求,磋商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性因素。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提供书面声明);
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书面声明);
4) 供应商已登记并领购本项目磋商文件;
七、登记须知:
(一)获取磋商文件
1. 时间:2024年05月24日 至 2024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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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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