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就中国电信桂林分公司2024年数字校园智能电子设备采购项目所需的设备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对中国电信桂林分公司2024年数字校园智能电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设备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1.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采购预算:198万元(含税)。
1.5 服务地点:广西桂林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1.6交付期:自需求订单发出之日起10日历日内完成到货调测使用。
1.7质保期: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免费保修期除特别注明外,最短不得少于1年。
1.8合同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或执行完合同金额额度为止。实际执行的项目结束时间以“采购金额累计达到项目采购总预算的时间”或“服务期”先到者结束。
1.9中选人数量:1个。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单价限价,最高参选单价限价为146元(含税)。参选人报价超过最高参选单价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说明: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须提供本项目货物正品销售承诺函。(须提供承诺函)
2.1.3接受代理商参选,需提供参选产品(智能电子学生证)制造商签署的针对本项目并在有效期内的代理参选授权函,并承诺对代理商参选承担连带责任。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多家代理商同时应答,则该品牌型号的代理商参选均无效,若同一品牌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应答,则该品牌型号的代理商参选均无效。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3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25日8时30分至2024年5月2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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