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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中燃沙头天然气储配站至恒润重工集团高压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地质勘察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24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况

1、本招标项目:扬州中燃沙头天然气储配站至恒润重工集团高压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地质勘察项目

2、工程概况:扬州中燃沙头天然气储配站至恒润重工集团高压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已经扬州市行政审批局审批核准(核准文号《扬行审投资发[2024]46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质勘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及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该工程位于扬州市广陵区头镇。拟建设的燃气管道自沙头储配站至恒润重工集团,管道全长约11km。穿越省道1处,河道穿越6处及其它多处乡村沟渠。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高压B级燃气管道起点为扬州中燃沙头储配站,终点为李典恒润重工厂区调压站,全长约11 km,设计压力2.5MPa,管径为DN250,设计供气能力为2×104Nm3/h,最大年输气量为1.7×108m3/a。

3、招标范围:对本拟建高压燃气管道线路工程、穿跨越(公路、河道)工程、新建阀室、地质灾害等进行勘察、测量,勘察工作内容包括详细勘察及后续技术服务。工作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航飞测量、测绘、钻探、物探、试验等。

4、本勘察项目预算为:30万元人民币(含税价格)。

5、总勘察工期:30个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招标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5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工程地质勘察项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1.6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

1.7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1月-2024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8供应商提供2024年1月-2024年3月三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9与第1.8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0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1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签字盖章,原件)

1.12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无法提供1.7、1.8、1.9的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公告于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8日公示。

2、自招标公告起始7日内接受报名,即自2024年5月24日起至2024年5月28日17:00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13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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