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4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郴州永州高速养护项目波形护栏材料采购项目已由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波形护栏材料进行公开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永州市境内高速公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采购范围: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郴州永州高速养护项目波形护栏材料采购项目。
本次波形护栏材料采购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其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等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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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材料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预估) |
交货地点 |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 |
交货期限 |
供货周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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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段 |
波形护栏材料 |
详见清单附件 |
详见清单附件 |
详见 附件 |
湖南省永州市郴州市境内 |
2024年6月 |
自采购人发出指令后3个月完成所有材料当期交货 |
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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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数量为2年期限,合同有效期为1年,合同采用“1+1”模式,每年签订一次,年度合同金额为采购总金额的1/2。(年度合同期内实际结算工程量未超同预估工程量时实行固定单价合同,年度内实际结算工程量超合同预估工程量时,增加部分结算单价降低2%)年度合同结束后,采购人根据对供应商的考核结果,有权决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每年度合同单价不得高于中选单价,本次采购结算方式为一个季度做一次结算,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安排。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响应人应为制造商或有授权资格的代理商。若响应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合法授权书,提供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产品说明书),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3)近 3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标包1至少独立承担过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8000万的波形护栏材料供货业绩。并同时具备采购文件中响应人须知附录 1、附录 2、附录 3、附录 4、附录 5 中规定的资质、业绩等相关要求。;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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