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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乙烯装置清焦罐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23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乙烯装置清焦罐物资二次招标,招标人为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焦罐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由中石油投资建设,项目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石化产业园。

项目利用塔里木油田丰富资源,新建120万吨/年乙烯及多套工艺装置,配套建设中心控制室、化验室、动力站、空分空压、循环水场、除盐水中站、污水处理、全厂火炬、全厂罐区及其他全厂性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等。《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复,项目可研批文号:石油股份计划〔2023〕38号,基础设计已获批复,文号:石油股份工程物装【2023】204号。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2招标产品范围:清焦罐2台。

2.3技术要求: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2600A-01-1100-20-MR-2410-0006_T00_清焦罐请购单。

2.4交货地点: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工程现场。

2.5交货期:2025年5月15日前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为清焦罐或清焦罐内件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及贸易商投标。

3.2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包括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的企业,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其它类型法人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或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D级或A2级或A1级固定式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或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许可证。

4)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以来)应具有至少1套80万吨/年以上新建乙烯装置清焦罐的供货(已交付)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及业绩证明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业绩表应包括所供项目名称、合同号、所供产品名称、材质及规格、数量、供货金额/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招标人核实。

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皮、分项供货价格清单(可覆盖单价和数量,不可覆盖每一项的合计价格和合同总价)、双方盖章页】。。

5)根据所报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测算,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数据不清楚的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人(包括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违纪或重大法律纠纷情况: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未曾涉及刑事案件、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未涉及民事侵权责任纠纷和知识产权与责任纠纷,须按招标文件给出的格式提供承诺书。

7)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包括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无因投标产品的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8)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未被列入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但已恢复交易资格。

9)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被列入《合作伙伴合规风险提示清单》中建议为“不再签署新合同”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10)失信惩戒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

若8≤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①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

②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

③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

④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

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将受到等同惩戒。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5月24日9时至2024年5月29日17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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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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