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特克斯县住建局城市综合管理平台项目配套二分册,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 采购估算金额:250000元(不含税)。
1.3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工。
1.4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1.5 服务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报价≤250000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大于最高参选报价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报价依据详见比选文件)
1.7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标准。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条件:
2.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
2.1.2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资质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1.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22年5月1日至公告发布30日前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2)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的,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
2.1.4项目团队要求:本项目须配备1名项目总负责人对本项目进行总体协调和管理,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
①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②专职安全管理员须具有有效的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项目总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员的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由社保局开具的参选文件截止递交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2.1.5信誉状况:
(1)参选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最新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选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以下情形: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行政处罚信息名单,③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到参选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4)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的截图,若为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5)查询路径:
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1.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参选人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否决其参选资格)。格式详见第六章第九条《资格审查资料》。
2.2其他要求: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3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3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3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9)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10)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与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3)与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与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5)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6)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17)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2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参选,同时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对联合体及代理商的要求: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7日,08时00分至19时0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参选的形式,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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