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包钢庆华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及隐患排查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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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庆华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及隐患排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23 收藏项目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ZO24050237,包钢庆华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及隐患排查项目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
(元)
备注
1 包钢庆华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及隐患排查项目 1个项目周期内(2024年6月-2026年12月) 土壤自行监测每年开展一次,地下水自行监测每半年开展一次,每年监测完出具符合规范要求的监测报告后,乙方开具6%全额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甲方次季度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 ;2024年9月底前完成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报告经专家评审后报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备案通过后,乙方开具6%全额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次季度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 402,500.00 5,000.00 需在附表中用方框或彩色笔标记出所有本次采购项目附件中所需监测的监测因子
 
     项目概况: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地处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黑柳子工业园区, 公司设计年产焦炭210万吨、甲醇20万吨、煤焦油9万吨,主要生产装置包括4座55孔侧装捣固焦炉及储配煤、运焦装置,处理能力为10万立/小时的煤气净化装置、焦化废水处理与回用装置、焦炉煤气制甲醇装置、合成氨装置等。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4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通知》(巴环发〔2024〕8号)等要求,现组织开展包钢庆华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及隐患排查相关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制定监测方案,并按照《技术指南 附录D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编制的参考格式》编制监测报告,具体监测指标及频次详见附件。协助包钢庆华公司搜集原始资料,开展现场勘查及自行监测,并出具自行监测方案及自行监测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及原始记录),最终建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档案,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5本)、定期检查与日常维护记录单、隐患排查台账、隐患整改方案、隐患整改台账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包钢庆华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及隐患排查项目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者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提供2021年至今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及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项目业绩至少各1份,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及对应至少1张发票。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开具发票日期须早于招标公示当月前为有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5/28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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