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一体化采出水处理装置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经大港油田公司审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一体化采出水处理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物资为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板15站集输系统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所需一体化采出水处理装置1台。
2.2招标范围:一体化采出水处理装置1台,工业废水处理设备一体化采出水处理装置Q=1200m3/d室外型电机驱动立式SPE-0101WI01-001。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完成后50日内送到需求单位指定地点。
2.4交货地点:需求单位指定使用地点(大港油田板桥油田板15站)。
2.5最高限价:125万元/套。价格含13%增值税、装运费、保险费、配合安装调试、培训费及备品备件等相关费用。
2.6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多功能一体化采出水处理装置规格书》。
2.7交货方式:装置成套现场一次性交货。
2.8其他说明:产品满足对应技术规格书及配套数据单要求,出厂资料合格、齐全,并随货备齐,计量仪表须具备第三方检验合格证书;供方负责包装、运输,负责装置成撬;装置整体安装、投产过程中,供方应按甲方要求安排技术人员现场配合安装及运行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信誉等相应能力。
3.1.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生产制造企业,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②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19001或ISO9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45001或ISO45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或ISO14001。③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具有与本工程情况类似的标的产品销售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销售发票、到货验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缺一项视为无该项业绩,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关键页、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提供产品销售业绩汇总表,并明确合同号、发票号。销往境外的,须提供相应报关单复印件,否则按无效处理。若业绩汇总表与对应合同、发票不一致时,按所列发票内容统计,发票及清单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3.1.4信誉要求:①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产品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5月28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06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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