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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7年度燃气安装维修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23 收藏项目

 

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2024-2027年度燃气安装维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4060-CPB20240001)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名称:2024-2027年度燃气安装维修服务项目采购

二、项目编号:4060-CPB20240001

三、招标单位: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业务经营范围

五、项目概况: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所属区域内的2024-2027年度,单项工程金额100万元(含)以内的:户内燃气管道及有关设施的安装、改装、维修、调试及与此安装相关的接驳,户外盘管或立管安装、维护和更换改造,新建住宅点火所需燃气表安装、软管安装等,别墅用户地管改装、调试及与此相关表箱、阀门等安装,燃气表故障更换拆装,到期民用燃气表及表箱的更换拆装及运输,到期工业、商业、公福燃气表更换拆装、送检(包含运输)及招标人安排的小型非居安装项目。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范围、规模:

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单项工程金额100万元(含)以内的:户内燃气管道及有关设施的安装、改装、维修、调试及与此安装相关的接驳,户外盘管或立管安装、维护和更换改造,新建住宅点火所需燃气表安装、软管安装等,别墅用户地管改装、调试及与此相关表箱、阀门等安装,燃气表故障更换拆装,到期民用燃气表及表箱的更换拆装及运输,到期工业、商业、公福燃气表更换拆装、送检(包含运输)及招标人安排的小型非居安装项目。

3.服务单位产生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本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分别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能签订合同,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

 七、合同有效期及合作方式:

1、合同有效期:原则上从2024年 8 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

2、合作方式:招标人与确定的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首年及第二年期满前1个月,招标人依照合同约定按照《燃气工程安装维修工作质量标准及考核细则》对承包单位进行考核,如承包单位的年度被考核分数月平均分低于85(不含85)分或承包人连续三个月被考核分数低于80(不含80)分的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招标人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不就此提前终止向承包单位承担任何责任,剩余合同期内的业务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承接。若考核合格,招标人书面通知承包单位,承包单位须按合同条件继续执行下一年服务期。

八、承包方式:

1.按招标人提供的《任务单》内容包工、包料(除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外)、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工期、综合单价包干方式承包。承包范围内验收、组织和协调,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

2.综合单价是完全单价,是固定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项目费(其中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他项目费、利润、管理费、税金等各项费用,即全费用单价。合同期内综合单价除了《合同条款》第5条规定的情形外均不作调整,综合单价需作调整时,以文件或通知形式发布。

3.本项目综合单价不作为本项目竞争因素,投标人须在经济标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综合单价及相关要求,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交纳:可采用现金、支票、保函、保证保险等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缴纳形式递交。如采用现金或者转账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到规定的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交纳,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依法经营。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且须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2019年6月前核发或更新的证需含PE专项资质):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2)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

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要求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且同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拟投入其他人员要求:专职施工员1人【需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施工员)培训合格证】,专职资料员1人,专职服务监督员(职责为跟单管理、回访客户、处理投诉等)1人,计算机管理员1名,电焊工不少于2人、PE焊工不少于2人、电工不少于2人、户内管道安装工不少于20人、“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类别高空作业人员不少于4人。(电焊工、PE焊工、电工、高空作业人员应提供有效证件,其中电焊工证需提供由质监局或市场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焊工证)。

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质量合格的燃气管道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8.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31日(北京时间,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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