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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城市排水防涝整治提升工程一宫家干渠防汛路及应急抢险物资堆场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5-23 收藏项目

利津县城市排水防涝整治提升工程一宫家干渠防汛路及应急抢险物资堆场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利津县城市排水防涝整治提升工程一宫家干渠防汛路及应急抢险物资堆场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YT2024-075号

项目名称:利津县城市排水防涝整治提升工程一宫家干渠防汛路及应急抢险物资堆场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万元

最高限价:29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丙级及以上。

2、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且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同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其省级分网现场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4年5月24日08时00分至2024年5月30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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