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请登录)
项目名称:2024年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监督检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2024年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监督检查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底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4日 至 2024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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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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