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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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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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校区2024-2026年中央空调系统维保及维修服务 |
3年 |
人民币32.438万元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服务时间:按用户需求书要求。
3.服务地点: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学海路1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在2021年以来未被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行政处罚或列有不良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交相关承诺或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领购本次招标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三、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8日每天0:00至17:30(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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