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泗洪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污泥处置单位合同服务期满,为了确保运行安全,拟对新一年度的泗洪水务污泥处置单位进行公开比选采购,服务期为两年。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3 服务地点:江苏省泗洪县。
2.4 比选采购范围:对泗洪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污泥进行外运无害化处置服务,预计产生污泥量约7200吨,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 质量要求:合格,处置单位须保证出厂的污泥在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本项目处置标准应按省市相关处理的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经处置后的污泥须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相关标准。
2.6 合同估算价:约360万元。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2比选申请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污泥处置项目业绩。(注: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若合同中未能体现业绩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该业绩发包人出具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3比选申请人需具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资质(需提供环评批复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具有环保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
3.4比选申请人必须已具备污泥处置地点,提供现有污泥处置地点的证明文件,并同时提供允许该处置点接收污泥的环评批复或环保验收批复。
3.5本项目包含污泥运输及处置,比选申请人自行进行污泥运输则比选申请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比选申请人委托第三方运输单位进行污泥运输则须提供第三方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与第三方运输单位在有效期内签订的委托运输相关协议。
3.6比选申请人具有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或提供银行在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阅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3.8公司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响应。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意:本项目不允许中选后转包行为,比选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比选申请人以他人名义响应、相互串通响应、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响应将被拒绝,视情况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5月23日9时00分至2024年05月28日17时00分;
4.2比选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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