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ZB******** 项目名称###市亚峰中心小学课桌椅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 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 预算 保证金 1 1-1 ###市亚峰中心小学课桌椅采购 1批 ******** 否 ******** 2324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采用环保ABS塑料等,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榕财采[2021]52#****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响应)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中小企业参与投标(响应)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包1属于“货物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模板,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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