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本采购项目估算为26.772万元(含税)。
1.2 采购内容:本次项目建设旨在构建一个整体联动、业务协同、一网办理的数字化协同办公体系,实现全院内部办公管理的标准化、协作化、精准化、平台化、简便化。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合同类型:签订总价合同。
1.4 ★系统上线及终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系统整体开发并上线,完成项目终验。
1.5 ★服务质量保证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1年,服务质量保证期内提供系统免费升级服务。
1.6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1个。
1.7 本项目与中选人的签约总金额为参选金额。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报价限价为252566.03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 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出之前(时间以合同日期或框架协议订单下发日期为准)至少具备1个类似平台开发类或类似平台技术服务类案例,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必须囊括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等,如为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结算凭证(结算单据)或结算发票(合同中涉及单价、折扣等信息可隐去)。
2.1.5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5月2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5月2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5月2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05月27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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