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桑植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桑植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桑发改审批[2024]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桑植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增发国债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桑植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桑植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桑植县澧源镇、洪家关白族乡等23个乡镇;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桑植县23个乡镇72个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洪家关白族乡7处,刘家坪白族乡3处,澧源镇1处,利福塔镇4处,廖家村镇1处,上洞街乡1处,瑞塔铺镇6处,空壳树乡4处,竹叶坪乡2处,走马平白族乡1处,官地坪镇2处,人潮溪镇3处,芙蓉桥白族乡11处,马合口白族乡5处,桥自弯镇3处,凉水口镇5处,沙塔坪乡2处,龙潭坪镇1处,上河溪乡1处,河口乡4处,八大公山镇2处,五道水镇1处,陈家河镇2处。
2.5招标范围:桑植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6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治理工程项目的能力。
(2)财务要求:不作要求
(3)业绩要求:不作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无在建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30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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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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