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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园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用电新增环网电力排管工程
日期:2024-05-23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子科技园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用电新增环网电力排管工程。已由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石高行审投资备字[2022]1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高新区电子科技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高新区电子科技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工程名称:电子科技园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用电新增环网电力排管工程。2.2建设地点:(请登录)。2.3建设内容:自燕山站711新出间隔至电子科技园新建2座二进四出环网柜位置及新设环网柜至新修直线电缆井DJ8(包含电缆井DJ8)位置的土建工程,包括:原有路面的拆除及恢复、原有乔灌木起挖移栽、原有草坪拆除、铺种新草坪、原有管井的拆除、基坑及管沟的土方挖填、非开挖公路的拉管、电力排管的铺设、管道垫层及包封、直线电缆井、三通电缆井、转角电缆井、环网柜的井室基础、环网柜围栏、接地等内容。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质量标准:合格,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诚信合法经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二、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23 09:30至2024-06-14 09:29(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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