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顺平县蒲阳河水毁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2、工程地点:(请登录)
3、建设单位:顺平县水利局。
4、工程概况:顺平县蒲阳河治理范围为李思庄村、淋涧村、杨辛庄村、下庄村、东南蒲村、大恩村、魏家庄村、韩新庄村和西韩童村等村庄,对治理段不满足抗冲刷能力要求的,采用MI0浆砌石挡墙及护坡形式进行防护,护岸长度共计7.709km,其中左岸4.083km,右岸3.626km。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
2、质量要求:
2.1、块石的质量水平应满足相应的现行国家、行业的全部相关要求与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DL/T 5368-2007 水电水利工程岩石试验规程
3、交货地点:(请登录)
4、交货日期: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5、样品要求:/。
6、资料要求: 检验报告、资质、送货清单、发票
7、其他要求:/。
8、评标方法: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 投标保证金.
1、缴纳单位: 试用级/合格级/战略级 。
2、缴纳金额: 无 。
3、返还条款:招标结束后,未中标供应商所缴纳的保证金在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中标供应商所缴纳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返还。
第四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注册资金要求:无。
2、纳税资格要求:无。
3、发票要求:增值税普通发票。
4、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5、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
第五条: 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总量:石块9090吨。
2、品牌/厂家要求:无。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装、卸车费、包装费、税率等。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七条: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5日11时00分
2、开标时间:2024年5月25日13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