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JSZJY-2024070号
2.项目名称:胜利河河道生态治理环境提升工程用地报批综合服务
3.预算金额:33万元
4.最高投标限价:33万元,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2024年2月-2024年4月)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2024年2月-2024年4月)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若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不能提供5-7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2供应商具备省级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机构评价推荐资格(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本次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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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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